2026年07月29日,茂名金融監管分局核準謝良武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行長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茂名金融監管分局關于謝良武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行長任職資格的批復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茂金復〔2026〕30號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中信銀行廣州分行關于核準謝良武任職資格的請示》(信銀穗字〔2026〕420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謝良武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內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茂名監管分局
茂名金融監管分局
2026-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