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26日,天津金融監管局核準李理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行長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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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如下:
天津金融監管局關于李理興業銀行天津分行行長任職資格的批復
津金復〔2026〕223號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興業銀行關于李理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興銀〔2026〕599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李理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天津金融監管局
2026-08-26

